河南执业药师注册指南
执业药师注册请登陆http://zyys.nmpa.gov.cn/
网上申报,窗口受理:
首次注册:
1.《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》(标注有“申请号”的申请表一式2份,执业单位负责人需在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的“执业单位考核意见”栏中签字同意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;申请药师做出承诺并签字);
2.执业药师本人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片3张(蓝底或红底);
3. 执业药师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(正、反面复印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);
4.《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》原件、复印件(需复印有资格证书编号页及个人信息页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);
5.非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当年申请办理首次注册的, 应当提供《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》批准之日起第二年后的历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。(2021年及以后继续教育学分应达到30分;复印件和网上打印的学分需加盖执业单位公章);
6.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文件的原件、复印件(如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,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。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单位公章);
7.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注册申请的,代理人应当提交《授权委托书》
延续注册:
1.《执业药师延续注册申请表》(标注有“申请号”的申请表一式2份,执业单位负责人需在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的“执业单位考核意见”栏中签字同意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;申请药师做出承诺并签字);
2. 执业药师本人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片3张(蓝底或红底);
3.《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》原件、复印件(需复印有资格证书编号页及个人信息页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);
4. 原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原件。如中途注销注册,需提供办理注销注册手续的原件、复印件;
5. 提供自上次注册当年起,至本次注册上一年度的完整的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分原件、复印件;连续两次办理注册时间间隔超过5年的,应至少提供近五年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(2021年及以后继续教育学分应达到30分;学分复印件和网上打印的学分记录需加盖执业单位公章);
6.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文件的原件、复印件(如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,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。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单位公章);
7.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注册申请的,代理人应当提交《授权委托书》。
变更注册:
1.《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》(标注有“申请号”的申请表一式2份,执业单位负责人需在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的“执业单位考核意见”栏中签字同意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;申请药师做出承诺并签字);
2. 执业药师本人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片3张(蓝底或红底);
3.《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》原件、复印件(需复印有资格证书编号页及个人信息页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);
4. 提供自上次注册当年起,至本次注册上一年度的完整的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分原件、复印件,连续两次办理注册时间间隔超过5年的,应至少提供近五年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(2021年及以后继续教育学分应达到30分;学分复印件和网上打印的学分记录需加盖执业单位公章);
5. 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文件的原件、复印件(如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,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。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单位公章);
6. 原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原件;
7.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注册申请的,代理人应当提交《授权委托书》。
注销注册:
1.《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》(标注有“申请号”的申请表一式2份,执业单位负责人需在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的“执业单位考核意见”栏中签字同意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);
2.《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》原件、复印件(需复印有资格证书编号页及个人信息页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);
3.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原件;
4.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注册申请的,代理人应当提交《授权委托书》。
- 2022-12-14
- 2022-12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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